组合贷款程序咨询
您好,我缴纳的深圳公积金,为第一套,准备申请东莞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请问流程是怎么样的呀?公积金贷款卖卖双方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资料呢?我们是先去银行办理商业贷款还是先来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呢?办理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买卖双方一起来吗?还是买家来就可以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买卖双方到场,如卖方无法到场办理需到公证处出具委托公证。其中组合贷款需同时满足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申请人需先咨询商业银行是否符合和同意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0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06,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0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填写《东莞市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填写《个人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填写《授权书》原件;
4.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家庭成员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06,回复内容:
您好,1、只要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均可申请,但异地缴存职工作为贷款申请人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均为四成。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4、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商转公有两种办理方式:一、“先还后贷”方式:这种是市民自己筹集资金结清商业银行贷款。二、以贷冲贷”方式:这种是市民无法自己筹集资金,需要找担保公司代为办理(但是两种方式都必须先到我中心各办事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06,回复内容:
您好,1、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