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结清后是否自动停止提取

我老公纯商贷买了一套房(贷款人为我老公),我将自己的公积金每月提取出来帮忙还贷,本月我们已结清贷款,那么我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是自动停止还是我自己要去银行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0,回复内容:


您好,逐月划扣业务的可提取额度提取完成,该业务就会自动取消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买卖双方到场,如卖方无法到场办理需到公证处出具委托公证。其中组合贷款需同时满足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要求,申请人需先咨询商业银行是否符合和同意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龙卡已不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查询途径:
(一)本人凭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承办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
(二)关注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注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2,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在柜台申请提取可选择不大于本次的最大金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17,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开户缴存或转入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职工的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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