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问题
家里有一套房子用公积金贷款的,另外一套商业贷款,是否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做商业贷款那套房子的贷款?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只能优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办理他套房还贷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在没有办理按月、按年划拨业务的情况下,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配偶代办的,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及其他提取资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若夫妻双方都是本中心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可以叠加计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5.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女性干部的需要缴存单位出具的干部证明并且盖章。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信用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贷记卡存在当前逾期、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记录或者累计逾期超过24期(含)记录、存在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者担保人代还、未他人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其他征信情况,根据个人征信记录,有管理部审核后测算贷款额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