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部门存在私自把个人缴款挪为他用

301210571在3月份多缴纳一笔存款,5月2号反馈后,4号立刻划出本人账户,然时至今日任未见该笔款项下落,多次电话催促,一再推诿说银行处的问题,技术部的问题,入账部的问题,作为权益当事人我就想知道一笔钱出去可以不到一天完成,再进来两个月过去了,是要我等一年吗?你们公积金部门究竟是如何办事的,如此懒散,不作为,是否真的合适?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3,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3月您通过一个账户向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转账两笔金额,想分别为两位缴存人进行汇缴,因您当时未对该两笔金额进行任何备注信息,且转账金额一致,银行接到该两笔金额后,勿将两笔金额匹配为一个流水号,致使只成功入账一笔公积金。经岳麓区管理部、交通银行、中心财务处、科技信息处等多部门协同核查、处理,未入账的一笔金额已于6月29日完成入账。我中心已电话联系您,详细解释说明了此情况。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购房的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只能优先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才可办理他套房还贷提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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