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

我是长沙铁路住房公积金,2008年商业贷款15年买房。提前结清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要什么材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9,回复内容:


您好,铁路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提取的执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可登录官网的“铁路分中心”查看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自建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需提取,农村自建房提取的资料:1.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实用批文(或村民建房许可证)。2.房产证(翻建才需要提供,如果不是翻建就不需要提供)。3.付款凭证(就是建房房子买材料的发票)。4.建设工程竣工日期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5.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6.提取申请审批书,需要单位盖公章的。7.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长沙银行、工行或交通银行卡即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并与上次贷款结清间隔6个月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7-03,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到3月您通过一个账户向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灵活就业人员账户转账两笔金额,想分别为两位缴存人进行汇缴,因您当时未对该两笔金额进行任何备注信息,且转账金额一致,银行接到该两笔金额后,勿将两笔金额匹配为一个流水号,致使只成功入账一笔公积金。经岳麓区管理部、交通银行、中心财务处、科技信息处等多部门协同核查、处理,未入账的一笔金额已于6月29日完成入账。我中心已电话联系您,详细解释说明了此情况。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指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珠海于本中心并未开通互贷,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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