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看提交的信件?

不公开的信件如何查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输入信件编码及查询码即可查询信件。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8,回复内容:


您好!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一次性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其中包括房产查询信息材料和购房合同)。我中心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据您所述,是开发商要求您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具上海的房产查询信息证明材料,并非我中心的要求。我中心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您表示已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此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需我中心提供协助,我们会尽力为您解决。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已有房产的,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2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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