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妈妈因患有严重疾病在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造成家庭困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我目前正有一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货款,账户余额有4万多,月还货900多,每月账户收入有1300多,请问,我可以提取吗?需要什么手续?谢谢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3,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有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只能用于还贷。若您未办理对冲业务,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若您这套公寓是纯商业性质的房产就没有影响。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合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网上办理提取申请后无需再进行操作,请注意查看银行流水的到账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立即联系怀化管理部了解情况,并已告知管理部只有一人贷款名字的合同可以取一年的还贷总额。您可前往怀化管理部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申请公积金贷款后,非市的公积金无法扣除余额还款。贷款资料提交时,流水需是开到当月或上月的资料,超过两个月的无效。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是在夫妻双方中,户口不在长沙的,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开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