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使用公积金问题咨询

我于2012年12月开始使用公积金在长沙贷款24万元购首套房,贷款期为20年,房屋面积为88平。现准备贷款购买新房,请问能否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能使用公积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盼回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再购房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还贷能力计算是以公积金的缴存工资基数为主。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1、二手房,拍卖房买卖合同; 2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原件的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4、结婚证; 5、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6. 借款合同(有贷款的提供)。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以家庭(夫妻)为单位,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暂时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望城区管理部立即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支持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随后,管理部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此情况,如再遇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管理部将上门执法,坚决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10月16日,我中心电话回访您,您表示已不想购买该楼盘商品房,如果您以后遇到开发商阻挠或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举报投诉热线:12329)。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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