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在长沙买房子
你好,我在株洲缴纳公积金5年多,在株洲买了一套房子,是公积金抵押贷款已还清,目前打算在长沙买房子,公司给我们在长沙买的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连续缴纳5年多,请问:1、符合在长沙买房子的条件吗?2、符合的话可以使用公积金抵押贷款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3,回复内容:
您好,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网上办理提取申请后无需再进行操作,请注意查看银行流水的到账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立即联系怀化管理部了解情况,并已告知管理部只有一人贷款名字的合同可以取一年的还贷总额。您可前往怀化管理部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申请公积金贷款后,非市的公积金无法扣除余额还款。贷款资料提交时,流水需是开到当月或上月的资料,超过两个月的无效。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是在夫妻双方中,户口不在长沙的,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开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您转账的该笔金额目前在我中心建行账户处于挂账状态,无法为您办理入账。不能入账的原因如下:1.公积金缴存是按月汇缴,每月的汇缴额必须与当月应汇缴金额一致;2.您转账的该笔金额非月汇缴额的整数倍;3.公积金不可预汇缴未来月份。因此建设银行已将您的该笔转账金额按流程申请退回,将于下周左右退回至您的个人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同时请您按月进行汇缴,并在转账备注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汇缴年月,避免出现此类问题。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