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供资料
购房资格审批通过,首套房,无货款记录,夫妻购买房,两个人名字,一个人有公积金,是(有编高中教师),我没有公积金,也没有合适的银行流水可以用,我不是主货,我用三个月的工资条盖章+银行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盖章(只是工资收入明细)+公司收入证明,是否可行?非常急,麻烦帮我想想办法,非常感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没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供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加盖单位公章,由于无法确定你的资料是否可用,建议您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贷款柜台找工作人员核实。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因近期我中心受理的贷款申请量较大,致使放款时间较平时有一定程度的延长,我中心会按批次,尽可能加快放款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套144㎡以下住房(住房注销1套不计套数,注销2套算1套,每套均在144㎡及以下),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一种方式为以转贷房产设定抵押(本套房已出证),即先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提前结清后30日需申请),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及契税发票,商贷提前还款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询我市房屋产权信息系统,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和配偶)在本市(含长望浏宁)无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提取金额至百元位。办理租房提取所需资料: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2.提取申请人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但受户籍限制,必须要求贷款人户籍地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1,回复内容:
您好,若您需要变更缴存信息,需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开户协议到开户汇缴管理部申请变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