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至长沙后可以提取吗?
你好,我想咨询如下?我在上海缴存了六七年的公积金,金额大概有8万多。今年返湘,在长沙市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住宅。 我转移公积金至长沙公积金中心后,可以按照购房提取政策,一次性提取所有的公积金额度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3,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6,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立即联系怀化管理部了解情况,并已告知管理部只有一人贷款名字的合同可以取一年的还贷总额。您可前往怀化管理部办理相关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申请公积金贷款后,非市的公积金无法扣除余额还款。贷款资料提交时,流水需是开到当月或上月的资料,超过两个月的无效。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房产证明是在夫妻双方中,户口不在长沙的,需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开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您转账的该笔金额目前在我中心建行账户处于挂账状态,无法为您办理入账。不能入账的原因如下:1.公积金缴存是按月汇缴,每月的汇缴额必须与当月应汇缴金额一致;2.您转账的该笔金额非月汇缴额的整数倍;3.公积金不可预汇缴未来月份。因此建设银行已将您的该笔转账金额按流程申请退回,将于下周左右退回至您的个人银行账户内,请注意查收。同时请您按月进行汇缴,并在转账备注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汇缴年月,避免出现此类问题。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10-12,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配偶在管理中心或异地管理中心或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合并测算配偶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如借款人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