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额度问题

我现在缴存的基数是5000,已经缴存了6个月以上了,我贷款43万18年还,每月还款2632元。政策规定还款月供额不能超过缴存基数的50%,但是缴存基数低于长沙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则可以依该政策进行重新调整。可以这样子吗?那2016年的长沙市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金额是多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08,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如您是未婚首套房则可以按照5154/月计算,如您已婚配偶没有购买公积金,则需开具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需提供纳税证明,感谢你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07,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开通异地互贷的城市有:湖南省内其他城市、北京、上海、武汉、贵阳、南昌、合肥、新余、宜春、深圳、广州。其中北京和贵阳不限户籍,其余省外城市限户籍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07,回复内容:


您好,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不能与非市公积金合并贷款,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07,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组合的总称。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足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您可以登陆官网查看相关文件。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07,回复内容: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公积金管理部,填写《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经审核同意后,签订《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请在管理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内容。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07,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深圳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要求户籍地必须为长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购买的住房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且家庭名下没有144平米以上的房子,或者曾经注销过144平米以上的房子,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家庭收入和征信情况都满足贷款的条件,购买住房可以申请长沙市公积金贷款。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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