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非长沙户口北京公积金商贷转公贷
在北京交的公积金,户口湘乡不在长沙,已在长沙天心区购买一套房,置业顾问说只能商代,由于在外地工作也没太了解就签了与中国银行的商代。现在了解到长沙可以使用北京的公积金,我现在可以转成公贷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5,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本中心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业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3,回复内容:
您好,不可以,省外异地公积金开通互贷合作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江西省宜春市、江西省新余市。其中北京、贵阳不限制户籍,其余合作城市限申请人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自住房。 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4,回复内容:
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统筹性,主要体现在保障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原则,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确定。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暂不支持职工购买享受型高档住宅申请公积金提取。我中心现施行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屋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感谢您对住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4,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拨打12329转省直专线咨询,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4,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1-24,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您的个人账户,后台查询您的封存时间,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任意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下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