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

本人在武汉工作,公积金缴存地是武汉, 本人户口是湖南株洲攸县,请问可以在长沙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武汉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办理业务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朋友是不能代办的,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1,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是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结清后间隔六个月且符合贷款条件才可申请,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3,回复内容:


您好,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整个贷款流程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首先看开发商什么时候把你的贷款资料交到贷款管理部,交过来后,按照贷款顺序审核,如果轮到审核你资料了,三个工作日审批完,接下来就是按照顺序通知面签,面签完开发商去办理抵押备案,然后再进入银行放款,所以无法确定具体时间。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核定,最高不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出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入个人当月工资收入,并按规定缴存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的汇缴比例是8%-12%。每个单位会有一个固定的汇缴比例。公积金缴存基数x汇缴比例x2=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额。据此,核定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4036元(5605.5×3×12%×2=4035.9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00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3,回复内容:


您好,首套房面积小于144(含)平米,之前无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如您之前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第二套申请公积金贷款需间隔六个月才可以申请。2.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若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小于144(含)平米),有商业贷款未结清,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40%,贷款利率上浮10%。若商业贷款已结清,购买家庭名下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0%,贷款利率上浮10%。欢迎您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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