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结清证明需统一的模板吗

我现在要购买第二套房,需要公积金贷款,然后我把第一套房的房贷提前还清了,征信上没有显示结清,我就找贷款银行开具了贷款结清证明,现在楼盘置业告诉我,要使用公积金中心统一的贷款结清证明模板才行。公积金中心是否有统一的贷款结清证明模板?是必须使用公积金中心的吗?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能否使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8,回复内容:


您好,对于商业银行贷款结清,本中心没有要求统一模板,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6,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7,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七个种类:1.期房按揭贷款;2现房贷款;3.建造自住住房贷款;4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5,二手房贷款;6.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7组合贷款;暂时没有装修贷款这项业务,具体贷款资料,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7,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访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注册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app,登录后上传身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7,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常德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8-04-17,回复内容:


您好,1.购房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所需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农业银行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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