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在长沙贷款买房

您好,我是长沙户口,目前在广州上班缴纳公积金,像这种情况可以用公积金在长沙贷款买房吗?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未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除家庭名下首套且小于90平米外),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本人身份证及征信报告至公积金管理部咨询,具体情况由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为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此前因组合贷款的抵押权人(担保公司)在房产部门未完成审核,因此只能受理现房和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无法受理期房组合贷款申请。近期已通过审核,现在可以受理期房组合贷款申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与上海已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满足购房条件的,异地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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