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

个人购买首套房 因贷款额度不够申请组合贷款 但是公积金中心说系统不行 不能组合贷款,故想咨询政策是否可以执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此前因组合贷款的抵押权人(担保公司)在房产部门未完成审核,因此只能受理现房和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无法受理期房组合贷款申请。近期已通过审核,现在可以受理期房组合贷款申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已上线。职工本人可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是开发商未提醒您办理划拨业务,划拨业务是每月从公积金账户提取每月的还款额到银行卡上,用来还月供的。建议您去贷款地管理部办理划拨业务。办理月划拨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有月还款额的六倍以上,前12个月没有其他的公积金提取且账户正常缴存的情况下,带上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去公积金贷款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此公式算出来只是参考值,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综合评定,月缴存额是单位和个人一起缴存的,未来可缴存年限男士是60减去实际年纪,女士是55减去实际年纪。最低20万,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未来可缴存年限按借款人身份证日期计算(实岁),贷款年限按虚岁计算(往后推半年)。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了解到此前因沟通产生误解,我中心宁乡县管理部电话联系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长沙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的,请咨询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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