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户籍是浏阳的,缴存浏阳住房公积金已经一年多了。5月份在株洲买的房子,签订住房合同,商贷已下。和女朋友一起买的房子但是还没领证。购房合同上写的俩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么?需要什么材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婚前购房的根据房产证及购房合同中占有的产权比例办理提取业务。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5.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7,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了解到此前因沟通产生误解,我中心宁乡县管理部电话联系您,详细解释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关于长沙市外户籍是否具备购房资格的,请参照长住建发〔2017〕71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及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详细情况需咨询房管部门。长沙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的,请咨询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政策。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实际房屋情况,开具有、无房证明,有注销情况的,在房产证明中也会体现,具体以管理部人员审核为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期间,若公积金断缴的会对贷款及还款有一定的影响,具体以管理部工作人员审核为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绑定银行卡只能本人携身份证及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至任意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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