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公积金贷款问题

您好,我本人在长沙市缴纳公积金,老公在湘潭市缴纳公积金。因单方贷款额度不够,这种情况是否用可以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购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政策是指夫妻双方如都是本中心缴存或异地管理中心缴存并且符合贷款条件则可累计额度申请贷款,或夫妻双方分别在管理中心和异地管理中心缴存的,也可累计额度,异地管理中心不包含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2,回复内容:


您好,婚前购房的根据房产证及购房合同中占有的产权比例办理提取业务。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5.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因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贷款信息有限,无法在系统内为您核查具体情况。欢迎您及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主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管理部、楼盘名称等必要信息。我中心会及时为您核查处理相关情况。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可选择:1.本套房作抵押:借款申请表一份、个人征信授权书、身份证(本人或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填写未婚承诺书。未婚的到柜台填写未婚承诺书)、户口本、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产证。资料审核没有问题后结清银行贷款,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款证明。选择本方式转贷款的,应于商贷结清7个工作日内来办理,买卖二手房的只能选择本方式转贷款。2.其他房产作抵押:借款申请表一份、身份证(本人或夫妻双方)、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能提取账户内的余额,如您未办理划拨业务,自行还款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6-0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职工申请贷款“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后继续正常缴存”。如在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您的贷款会造成负面影响。建议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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