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

请问组合贷什么时候能落实下来,浏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整个长沙都还没实行组合贷,是吗?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经查,我中心浏阳市管理部并未拒绝职工申请组合贷款。购买现房和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目前可正常办理。关于购买期房申请组合贷款,因抵押权人(担保公司)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审核中,暂不能办理预告登记抵押,故无法受理期房组合贷款申请。预计近期可完成相关手续。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7,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中心岳麓区管理部联系该楼盘相关负责人,负责人称该项目一直接受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承诺,只要符合条件,绝不会拒绝购房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了解到客户欲购买的楼栋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正在准备材料办理公积金贷款续签手续。负责人表示可能是个别置业顾问在向客户解释说明时表达不准确,造成了误解,并表示会加强业务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我中心会跟进该楼盘续约问题。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您需携带身份证到您单位汇缴管理部更改即可,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夫妻可以代为提取,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期房所需资料:签订时间两年内的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还有公积金的卡(或者无公积金卡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行卡、交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或者工行卡即可)。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1.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军人房产证明由团级以上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1.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与本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是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2.关于组合贷款和房产证的关系不属于本中心的业务范畴,建议您咨询相关房产部门。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08,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并且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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