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资料

今天去担保公司补充申办资料,他们人老是纠缠,为什么你16年7一11月的缴存额是一个数,12月又是一个数,17年的又是一个数。我说,7-ll月正常缴存,12月补发工资,基数大了肯定缴的多;17年工资晋档,肯定比16年多,难道不对么。他们就反复说这交上去肯定通不过,要么另外出证明。我就纳闷了,只要缴存,基数不一样,数额肯定不一样。这倒底是哪个地方,哪个环节故意刁难人呢?请有关部门从人本角度思考和处理这些问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5,回复内容:


您好,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并承诺贷款后正常缴存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您如果要按新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新基数的基础上,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且满足本中心贷款条件,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补缴不算正常缴存。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即男性职工、干部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商转公的前提条件是您自行结清商业贷款后,且如果您购买的房产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且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且购房地在长沙,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没有不同。1.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在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中间无断缴,符合我中心贷款条件并且之前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并承诺贷款后正常缴存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综合评定,最终能贷款多少,要把贷款资料上缴到贷款管理部后综合评定才能知道。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进行修改。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3-14,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购买自住房,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2.借款人及配偶稳定经济收入证明;3.合法有效的贷款合同或产权证、已支付占购房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或交易契税发票;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授权书;5.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详细请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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