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登记办理的求助

我的母亲胡x,在万古镇施密特电梯有限公司务工,身份证号码5102xxxxxxxxxx21,2021年7月26日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到2024年7月25日止。由于胡萍在2023年7月2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施密特电梯有限公司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书,但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该公司将胡萍的离职原因填写为自愿离职,导致其无法进行失业登记。 根据现有国家法律法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之一,符合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现申请大足区人社局更改胡萍失业原因为劳动合同终止,并协助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大足区】回复时间:2023-08-04,回复内容: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3〕12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经办系统读取申领人员的失业原因,若失业人员认为用人单位未准确填写失业原因,导致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凭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用人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单位破产、倒闭、清算的还需提供破产、倒闭、清算证明材料,由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失业原因,也可以到区市民中心33号(失业保险)窗口线下办理变更失业原因。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27 10:34:10,回复内容:


您好!已有工作人员与您沟通。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3-30 14:15:22,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统筹外养老金不由我局发放,请向原发放渠道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4-03 15:40:49,回复内容:


您好!已有工作人员与您沟通。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4-20 14:51:5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您的问题请向公主岭市社保部门反馈。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长春市社保局】回复时间:2023-05-10 16:20:30,回复内容:


您好!已有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该业务已办结。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理解。回复单位:长春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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