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外省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用东莞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在外省购买自住商品房,现想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请问我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请告知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0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办理条件:贷款还款12期后才可申请办理, 每年度(按自然年计算)只可以办理一次提前还款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同时办理缩期的,原则上该年度不能再单独办理缩期变更,反之亦然。详细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2018年东莞市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是按上限27391元,下限1720元执行;2019年东莞市公积金缴费基数暂时也是按上限27391元,下限1720元执行。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不同的提取方式可提取的额度是不同的,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其中离职提取可提取201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具体政策我中心还在拟订并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阶段。若有最新的相关信息我中心会通过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敬请市民留意。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