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配偶异地按揭购房,我能否提取公积金
对象婚前在省内其他城市按揭购房,房产证没有我的名字。我能否提取在东莞缴纳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08,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偿还商业贷款购房提取分三种,1、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指南(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类);2、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指南(已加入商贷信息互通类);3、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具体银行范围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gdzwfw.gov.cn/por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租房提取的补充资金,可申请租房提取,租房业务提取额度:(1)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后、申请日之前(不含申请当月)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同一个缴存月份多次发生汇、补缴业务的以先入账的业务计算金额;(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70%且不超过1800元的规则计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租房提取的补充资金,可申请租房提取,租房业务提取额度:(1)自《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之后、申请日之前(不含申请当月)缴存月份的住房公积金;(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租房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同一个缴存月份多次发生汇、补缴业务的以先入账的业务计算金额;(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70%且不超过1800元的规则计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已审核通过的贷款不能更改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