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提取

本人在省外老家购买商品房一套,已取得购房合同和发票,由于老家的网上查询购房合同备案功能未对外开放,现在想提取本人公积金余额,老家距离广东很远,该怎么处理呢?能否其他替代证明,或者办法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10,回复内容:


您好,可在以买卖合同上加盖“已备案”的公章或由当地的房管部门出具该套房产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缴存公积金的具体政策我中心还在拟订并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阶段。若有最新的相关信息我中心会通过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敬请市民留意。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均可申请,但异地缴存职工作为贷款申请人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均为四成。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4、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商转公有两种办理方式:一、“先还后贷”方式:这种是市民自己筹集资金结清商业银行贷款。二、以贷冲贷”方式:这种是市民无法自己筹集资金,需要找担保公司代为办理(但是两种方式都必须先到我中心各办事处进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08,回复内容:


您好,1、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和商业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若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为四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0-08,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暂时还是按上限27391元,下限1720元执行。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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