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事宜
本人在东莞工作了三个月,缴存三个月公积金,后面换工作,回到惠州工作,在惠州买了房,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嘛,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30,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到公积金各办事处或贷款银行(已加入商贷互通)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提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审批,但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问题马上进行处理,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缴存社保与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无关,其中缴存基数、缴存月份和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69-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