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公积金政策
自由职业者自愿缴存公积金政策征求意见稿发布很久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6,回复内容:
您好,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还在拟定阶段,如有新政将在官网公告,请留意中心官网,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4,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提取业务需到本市各办事网点办理。只要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都可以办理提取,但购房提取分两种,1、偿还贷款提取;2、一次性购房提取。如果是商业贷款,可以根据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业务指南,办理提取公积金使用。提取转账的银行账户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名下在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及省内个别银行)开设的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如借记卡、活期存折,不支持信用卡、定期存折、联名存折,具体银行范围详见中心网站
商转公缴存基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4,回复内容:
您好,1.贷款审核以该笔住房贷款月应还款额计算供收比,每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60%,其中家庭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2.商转公有两种方式,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分别为自办和代办,详情请查阅办事指南。3.提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余额影响贷款额度。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转移需在新单位缴存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又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③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9-25,回复内容:
您好,请明确您所咨询的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