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可以凭购房合同与发票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吗?

你好,请问我在异地购房,可以凭购房合同与发票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吗?我户口所在地在东莞的,要是可以提取,请问东莞办理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12,回复内容:


 您好,请明确您的公积金缴存城市,如非东莞缴存,建议咨询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若在本市缴存,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在本中心各办事处窗口办理,购房提取分两种,1、偿还贷款提取;2、一次性购房提取。详情建议查阅办事指南http://dggjj.dg.gov.cn/dggjj/tql/list2.sht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可市民可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只要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上线该转移平台,职工可凭身份证到新缴存地的归集银行办理转入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建金[2015]135号文要求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可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因此建议先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您的贷款申请,我们将配合出具缴存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此项业务是可以到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申请办理即可,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加密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详细办理流程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09 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还处于报送审批阶段,若有最新的信息我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请市民留意。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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