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可以网上打印吗?

我现在需要打印公积金缴存明细,可是登录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中,只能查询不能打印,请问可否网上打印,还是一定要去中心打印?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11,回复内容:


 您好,官网指南查询个人信息无法打印,职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各办事处或归集银行窗口办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4,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对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如有疑问建议市民到房管部门出具查房证明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无法查询系统给予准确的回复,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4,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均可申请,但异地缴存职工作为贷款申请人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论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付均为四成。商转公办理条件: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必要条件,详情参考贷款政策规范;2、房屋须已办出房地产权证;3.借款人的商贷未还清;4、符合商贷提前还款要求。商转公有两种办理方式:一、“先还后贷”方式:这种是市民自己筹集资金结清商业银行贷款。二、以贷冲贷”方式:这种是市民无法自己筹集资金,需要找担保公司代为办理(但是两种方式都必须先到我中心各办事处进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市民可市民可根据《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要求,只要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已上线该转移平台,职工可凭身份证到新缴存地的归集银行办理转入即可。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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