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配偶和其父母共有房产,房产证登记三人名字,是我配偶爷爷遗产赠与所得,我夫妇首次购房是否为首套房/
我配偶和其父母共有房产,房产证登记三人名字,是我配偶爷爷赠与所得,我夫妇首次购房是否为首套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4,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对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如有疑问建议市民到房管部门出具查房证明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其中,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时间以证明中“最近连续缴存时间”进行推算,职工有异议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到本市归家银行申请办理转入即可,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按照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方式办理。值得注意的是,业务办理时其中一份资料为还款流水,需打印显示最新的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该问题已回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详情建议咨询政府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