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起咨询

你好! 我和我老公都有购买住房公积金,并且双方有一套还在还贷的商品房,现咨询购房合同上写的只有我老公的名字,没有写我的名字,并且还贷绑定的银行流水也是我老公的名字,我办理我个人的公积金可以提取全部的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8,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流动性系数变更是不会按月调整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销户提取可把余额都提取出来,但销户提取的条件是退休、死亡或出境定居这三种情形。详细的提取方式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tp://dggjj.dg.gov.cn/dggjj/tql/list2.shtml 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热线,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逐月划扣服务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的一项无需前往办事窗口审批的便民服务措施,此服务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此服务不影响申请人履行还贷义务,中心并不为申请人还贷提供担保。必须是本市缴存的公积金并且符合商贷款互通才可以申请办理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上查询到市民于2019年11月8日申请的租房提取业务在2019年11月11日成功转入到市民尾号为9995的东莞银行账户上,如有疑问可打印该银行账号流水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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