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类
在外省的户籍镇购房,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否提取在东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可以提取的话,要提供哪些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1、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一手商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本市购房的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该问题已回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详情建议咨询政府热线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可到贷款银行索取借款合同原件,借款合同注明每月还款日。本市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只有等额本息,借款人可办理提取还款或缩期,并且贷款还款12期后才可申请办理提取还款, 每年度(按自然年计算)只可以办理一次提前还款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同时办理缩期的,原则上该年度不能再单独办理缩期变更,反之亦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通过自助服务办理提取,公积金将转入职工绑定的银行储蓄账户,如职工未绑定账户,但社保卡已激活的,公积金将转入职工社保卡银行账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8,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