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资格
你好,咨询一下,夫妻一方婚前在外市商贷购买了一套,准备商转公,然后另一方目前在本市工作已久,也准备用公积金购买一套自住,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名下无房在本市购房是算首套还是二套,而且对方的在外市的商转公影响自己在本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吗?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9,回复内容:
您好,如职工家庭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根据规定,职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二套房申请。其中,职工家庭当前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无法根据您问题的内容给予准确的回复,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交易平台现在,公积金提取转账账户只能为广东省内除深圳外的储蓄银行账户,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6,回复内容:
您好,还款账号变更需职工本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6,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购房提取有本市购房和非本市购房提取,本市商贷购房有互通或非互通两种方式,建议查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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