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员工是否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51岁女员工,公司能否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8,回复内容:
您好,已退休职工可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单位为已达退休年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缴存办法为职工进行汇缴。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上查询到市民于2019年11月8日申请的租房提取业务在2019年11月11日成功转入到市民尾号为9995的东莞银行账户上,如有疑问可打印该银行账号流水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无法根据您问题的内容给予准确的回复,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2,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交易平台现在,公积金提取转账账户只能为广东省内除深圳外的储蓄银行账户,对您造成不便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