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编号为1571818149129一直没回复!
咨询编号为1571818149129快一个月了,一直没回复!请问一下何时能处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7,回复内容:
您好,该问题已回复。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1,回复内容:
您好,若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有足额余额并且都符合这两项提取业务条件的是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提取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1,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 职工在职期间,单位应当连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托收日或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足额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1,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无法查询系统给予准确的回复,建议市民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1,回复内容:
您好,其他贷款是不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要保证征信记录良好没有逾期。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1-21,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流动性系数变更是不会按月调整的,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