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重大疾病提取时效多长?需要什么资料?
我妈妈今年年初患癌症已于今年9月去世,我现在还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吗?因为开始不了解这个政策,治病时花了很多钱,前几天才有人告诉我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资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13,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人提供的收费票据须是一年之内未办理重大疾病提取过的住院票据,若票据超过一年的即不符合提取要求,详细资料请查阅办事指南(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11428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此项业务是可以到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申请办理即可,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加密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详细办理流程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09 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还处于报送审批阶段,若有最新的信息我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请市民留意。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对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属于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其他情况下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建议市民可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最为准确,如有疑问也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所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上查询到市民于2019年11月29日申请的租房提取业务在2019年12月2日成功转入到市民尾号为3271的建设银行账户上,如有疑问可打印该银行账号流水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或致电12345政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