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什么材料2、办理按月划扣需要什么材料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13,回复内容:
您好,正常还款一期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办理逐月划扣服务,借款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建金[2015]135号文要求推进异地贷款,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房的,可在当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各地对该文件的落实情况不一致,因此建议先咨询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何申请贷款。如果购房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同意您的贷款申请,我们将配合出具缴存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12329或12345,谢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此项业务是可以到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申请办理即可,所需材料: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 经加密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详细办理流程可登陆我中心官网查阅: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2441900752053420A3442014055009 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还处于报送审批阶段,若有最新的信息我中心会第一时间公布,请市民留意。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十)其他规定情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12-06,回复内容:
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别要求中对贷款年限特别要求。贷款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终止年限。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一手房、商转公贷款,房屋属于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其他情况下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建议市民可到我中心各办事处现场咨询最为准确,如有疑问也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