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
你好,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在湘西自治州缴了5年,现在首次购房在长沙,请问能在长沙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要办什么手续?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0,回复内容:
您好,在省内其他市州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断缴的职工,可在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中心个人贷款政策(贷款发放前需要再次核查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情况)。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0,回复内容:
您好,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能贷款12期后可以申请提前结清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一)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剩余贷款本金或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时,可申请办理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二)办理对冲还贷用于提前结清贷款的,可一次性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全部剩余贷款本息;(三)办理对冲还贷用于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次数不得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低于5万元;(四)办理对冲还贷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需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0,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最终贷款额要贷款管理部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年限、 购建房情况、家庭收入、征信等综合评定。最高贷款额不超过60万。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0,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近一年未提取,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0,回复内容:
您好,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有商业贷款尚未结清,没有其他的公积金贷款房产,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去还款银行打印最近六个月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公积金的卡。异地购房还贷还需提供夫妻双方购房所在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10,回复内容:
您好,房产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名下)计算,根据您所述情况,申请其中任意一套住房的贷款都属于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的需要房产证已出的,该套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