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豪庭不让用公积金

金谷豪庭不让用公积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22,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9,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根据国家规定节假日放假补休。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9,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办理了提取的需继续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公积金才可申请公积金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9,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本中心已开通网上离职提取业务,如满足条件,您可以申请网上提取:职工离职两年以上且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通过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公积金联名卡正面图片(绑定的湖南省内本人名字的建设、工商、交通、长沙银行银行卡),可以在线办结离职提取业务。欢迎您登录我中心官网查阅详细资料,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9,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1.签订时间两年内的购房合同(需房屋主管部门备案);2.购房发票(或税务部门统一收据);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未婚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4.单位盖公章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5.提取申请人湖南省内建行、交行、长沙银行、工行、农行任一有效储蓄卡;6.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异地购房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5-19,回复内容:


您好,购买期房一次性付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持以下资料: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3.收入证明。在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需要提供。借款人配偶未在我中心缴存的需有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收入证明(月收入5000元以上需提供纳税证明);4.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面签时提供)有购房记录或购房贷款记录的应提供本套房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5.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内);6.购房全额发票;7.《房屋所有权证》。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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