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是否能同时进行

您好!目前公积金账户有较多余额,可否购买同一套房先进行公积金贷款(后续每个月的公积金够还贷款),再提取前面的余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申请了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则您不予以办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且您公积金未办理划拨或者对冲业务,自正常还贷起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办理了对冲首先每月会从您账户内扣除月供,当账户余额不足时您需自己存钱到还贷银行卡里,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我中心会核实处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5,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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