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贵中心新的提取管理办法出台,其中规定只要房产是住宅产权均购房后都可以按规定提取。没有做其他具体说明。别墅不动产证上的用途是住宅,是不是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如果不能提取是不是违背了新的规定。期待解答。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7,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只能提取住宅性质的房产,别墅、公寓、商铺以及商用两住房产均不可提取或申请贷款,如有疑问请致电12329详细咨询,感谢您对长沙市公积金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更改还款需要正常还款1个月后,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配偶未缴存在本中心还需提供收入证明、3个月的银行流水(配偶收入如在5000元以上,还需提供纳税证明。)夫妻双方均须前往贷款地管理部提出申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1.商转公的条件是结清商业贷款后,您购买的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及以上房产(注销两套记一套,注销三套记两套),家庭名下住房面积未超过144(含)平米,未注销过144平米以上房产,且没有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在本中心连续正常汇缴满六个月,用于转贷的房产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则可申请商转公。(如是全额付款的房产需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申请)。2.公积金贷款业务里面没有装修贷款这项业务。3.咨询铁路业务,建议您拨打本中心人工客服12329转铁路专线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满足本中心提取条件就可以申请。由于铁路公积金购房提取因购房地不同,所需资料也不同。详情建议您登录本中心官网,点击铁路分中心详细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提供楼盘全称、位置、目前销售状态(未开始销售、在售、是否已取得预售登记证等)、您于什么时间咨询的该楼盘、通过何种方式了解到的信息(电话、营销中心等)、楼盘的哪位工作人员告知您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该工作人员姓名、电话等尽可能详细的信息,我中心会核实处理。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9-26,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名字的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的本人的建设、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