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房屋产权置换
本人于2014年办理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当时是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的相关业务,贷款的房子位于望城区,抵押的房子位于岳麓区。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申请用望城区房子的产权证置换出抵押的房子的产权证?如不能置换,那如何才能把抵押房子进行产权置换或赎回,希望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第一,去市房产局交易大厦与蔡锷北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咨询台购抵押合同一套(共三本)。第二,携身份证、新房产证及新购房契税发票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新房的抵押登记表、委托书,再去市房产局交易大楼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新房的抵押手续。第三,将房产交易所出具的收件收据单送公积金中心,并领取原抵押的房产证及他项镇注销表、委托书返回房产局交易大楼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武汉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或已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函〔2017〕38号第一条第三款和长住建发〔2017〕71号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离职的,在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单位对公积金账户进行停缴及封存后6个月及以上,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1.携相关资料至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离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本人湖南省内任意一张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的储蓄卡(所有资料均需要原件)。2.网上离职提取:登录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官网www.csgjj.com.cn首页的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和绑定银行卡卡正面图片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