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问题

注册时提示姓名和系统中的不一样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7,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联系单位专管员在网厅申报或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缴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缴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缴存管理部申报修改个人信息。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职工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可贷额度公式:公积金贷款测算公式:(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我中心官网首页“便民服务”栏目内有“贷款计算器”功能,可供参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目前省外异地互相贷款的城市暂时只有合肥,南昌,武汉,广州,贵阳,深圳,宜春,新余,北京,上海其他城市还没开通,除开北京,贵阳没有户籍限制,其他城市均要求户籍地为长沙,对于其他城市的异地互贷问题,我中心也会和省外相应城市协商,尽快落实贷款问题,如果有新政策出台,我们会发布到长沙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请及时关注,谢谢您的理解!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第一,去市房产局交易大厦与蔡锷北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咨询台购抵押合同一套(共三本)。第二,携身份证、新房产证及新购房契税发票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新房的抵押登记表、委托书,再去市房产局交易大楼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新房的抵押手续。第三,将房产交易所出具的收件收据单送公积金中心,并领取原抵押的房产证及他项镇注销表、委托书返回房产局交易大楼或蔡锷路二手房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疑问及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只要不是家庭名下第三套房及以上房产,或者家庭名下有其他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未办理划拨业务,省直公积金贷款还贷满12个月,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前12个月还款额。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12个月以上。还贷2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24个月的还款额。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同,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自上次提取时间至本次提取时间的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如是未婚则提供户口簿,离婚则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还有公积金卡(无公积金卡的,本人名字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对冲业务已上线,建议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需同时冲抵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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