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购买,如何提取公积金?

第一套属于商业贷款,公积金曾多次用于偿还第一套房商业贷款提取;若转卖第一套房之后,再全款购买第二套房(夫妻名义下),公积金是否还能再多次提取?提取额度是多少?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1.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如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且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暂停湖南省行政区域外(含与我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2.全额一次性付清购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有商业贷款的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发票的金额。必须与上一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才可以办理下一次提取。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一、提前还清。(一)长沙地区购房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需向分中心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经贷款审批员批准以及担保公司、受托银行核对后,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后,须在当天工作时间内,将受托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凭证等还款证明材料返还分中心确认。(二)长沙以外地区购房贷款。借款人直接到当地受托银行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岳阳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缴存凭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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