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组合贷何时落地?!

长沙市公积金中心: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关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8月颁布,至今近一年,然而,贵中心目前仍以相关流程尚未完成为由,表示暂不支持期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目前,长沙内五区新房均价近1万,试问,如果不能做组合贷,以纯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又有几个职工真正用得上?此外,这拖了近一年的流程,何时能够解决?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跟我们有合作协议的,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们受理贷款申请。(宁乡管理部暂不办理)但是组合贷款还包括了商业银行意见,所以我们只能判断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无法判断是否一定能申请得了组合贷款.关于商业银行的意见,建议您咨询开发商。与本中心有合作的银行是长沙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本中心已与深圳开通异地互贷政策,受户籍限制户籍地必须为长沙。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广州公积金已与我中心实现异地互贷。但有户籍限制,要求缴存人的户籍地为长沙。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缴存地公积金出具职工公积金缴存流水、职工基本明细、无贷款证明、冻结证明以及当地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房产证明)。 根据贷款种类不同,所需的贷款资料也不相同。您可以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及微信的“服务中心”里面查询到详细的内容。有关公积金的疑问或建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44㎡及以下),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异地缴存职工咨询公积金贷款,如户籍不在长沙,请注意是否符合长政办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一、提前还清。(一)长沙地区购房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需向分中心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经贷款审批员批准以及担保公司、受托银行核对后,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后,须在当天工作时间内,将受托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凭证等还款证明材料返还分中心确认。(二)长沙以外地区购房贷款。借款人直接到当地受托银行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岳阳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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