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问题

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保留贷款额的10%,但是我贷款44万,现在公积金余额是32000多,请问我最多可以提取多少?需要什么资料?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可以购房提取,但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未办理划拨业务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目前住房公积金支持的提取种类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离职,出境定居、退休,继承或遗赠,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9大类提取情形。了解详细的公积金提取有关内容可在官网的“场景式服务”板块,以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一、提前还清。(一)长沙地区购房贷款。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需向分中心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经贷款审批员批准以及担保公司、受托银行核对后,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后,须在当天工作时间内,将受托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凭证等还款证明材料返还分中心确认。(二)长沙以外地区购房贷款。借款人直接到当地受托银行办理。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咨询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拨打人工客服12329转岳阳专线咨询!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2,回复内容:


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和缴存凭证前往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其中一套超过144㎡),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回复时间:2017-08-03,回复内容:


您好,客户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有3个工作日的时间向转出地申请转出,转出地接到消息后有5个工作日审核、转账,转入地接到钱和信息之后有3个工作日办理入账,一共最长是11个工作日,如果超过11个工作日还没有到账,建议您关注本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向微信后台工作人员提供您的身份证号码,让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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