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每年调一次。这一年指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还是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呢? 新表注意事项提到 非自然年度,这到底指什么时间段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27,回复内容:


 您好,个人缴存基数可一年调整一次(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符合本市贷款条件的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无法准确解答,建议咨询代办机构或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没有提供资料无法判断职工当前的房屋套数,根据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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