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办理

东莞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办理申请都是南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吗?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到当地的单位归集银行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12345或12329政府热线。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不同的提取情形提取的额度不一样,不符提取政策规定可办理转移业务,申请人只需到新缴存地归集银行办理即可,建议查阅办事指南或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正常还款不影响个人征信。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均为四成。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行政法规,明确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具有强制性、互助性、长期性,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希望回归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情形和住房保障上来,是权衡各种利弊的结果,并且《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规定2015年3月1日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正是为了回归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精神,使住房公积金更多的用于提高职工住房保障职能上来,

五险一金知识推荐

去算算我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