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公积金
如何办理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27,回复内容:
您好,相关政策处于拟定阶段,如有最新政策将通过官网公告。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若市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在本市指定网点申请办理个人账号余额提取。您可登录官网办事指南查阅相关流程,查找路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提取类,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住房(四)退休;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七)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九)物业管理费。其中离职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符合本市贷款条件的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无法准确解答,建议咨询代办机构或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由于没有提供资料无法判断职工当前的房屋套数,根据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
①申请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我市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
②申请人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5,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转移需在新单位缴存地办理,详情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由于贷款要办理的抵押手续必须在房屋所在地办理,所以你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申请需按贷款地公积金政策。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