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部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人2013年入职东莞的公司,2017年在外地商业贷款买房,当时没有提取公积金。之后在2019年3月离职。问:我这个情况怎么提取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需要什么材料文件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9,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借款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即可,如配偶提取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和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条件,可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请明确您所咨询的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234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需由单位缴存,如单位不配合为员工补缴公积金,职工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时间:2019-08-14,回复内容:


 您好,不同的提取情形提取的额度不一样,不符提取政策规定可办理转移业务,申请人只需到新缴存地归集银行办理即可,建议查阅办事指南或电话咨询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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